努力构建完整先进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自2006年开展以来,取得了积极成效,涵盖回收、运输、处理、利用等环节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快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十二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了此项重要工作任务。再生资源回收作为一项利国利民的工作,已经成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在全社会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一、建立完整先进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刻不容缓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为摆脱我国日益严重的资源瓶颈制约,缓解产品更新换代加快、废旧商品数量和种类不断增加造成的环境压力,有效防止环境污染,加快建立完整先进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刻不容缓。
(一)是发掘资源潜力、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必然要求。资源供给不足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因素之一。以铜铝资源为例,我国铜资源人均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8%,铝土矿人均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7.3%,且铜矿、铝土矿开采程度已超过50%,新增探明储量也极为有限。如果仍采用现有的粗放资源利用方式,资源将难以为继,环境难以承受,危及我国经济安全。
因此,如何开发利用国内再生资源,是“十二五”期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课题。如果能够大幅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率和利用水平,实现从单纯依赖原生资源转变为原生资源和再生资源并重,对缓解资源紧张局面、保障我国经济安全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二)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目前,发展循环经济已成为世界主要国家抢占新一轮经济和科技发展制高点的重大战略,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纷纷加快部署,采取立法和资金支持等多种手段,推动包括节能环保等产业在内的重点产业快速发展。欧盟提出将在未来10年重点发展低碳循环经济,在202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达到20%。对我国来说,仅仅依靠原生资源发展经济已成为历史,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具有后发优势,有利于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再生资源回收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将废弃商品有效、及时地回收,才能形成“资源—产品—废弃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发展模式,真正实现资源的有效循环。可以说,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的好坏,直接决定了循环经济发展的成败。
(三)是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战略新兴产业的重要内容。“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并把“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示范”作为七项重点工程之一,规划在今后五年,建设80个网点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回收方式多元、重点品种回收率高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示范城市。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这在我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彰显出这项工作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此外,国务院2010年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把回收行业列为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部分,这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的重视,也体现了再生资源回收在国民经济中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
(四)是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好家园的有效措施。《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在努力开创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基础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是我们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随着产品更新越来越快,废旧产品的产生周期也进一步缩短,数量和种类大量增加,如处理不好,就会带来环境污染。再生资源回收有利于解决大量废物遗弃或处理不当造成的环境污染,防范环境风险,是改善和提升人居环境的重要手段。同时,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又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对于促进和扩大低收入人群就业、解决农民工就业具有积极意义。据统计,再生资源每增加1 000亿元产值,可以安排就业50~100万人。因此,发展再生资源回收,符合保障民生、科学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做好这项工作,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
(五)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子孙后代谋福利的崇高事业。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古人认为“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在资源越来越紧张、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的今天,勤俭节约的传统又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是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体现发展方式转变的精神要求。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把节约的理念推广到全社会,对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我们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抓住发展机遇,在充分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近几年来,我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模明显扩大,回收总量和回收率逐步攀升,对国民经济贡献度进一步提高。2009年国内回收总量约1.4亿吨,与2006年相比,增长了42%;回收总值约5 000亿元人民币,是2006年的近1倍,各类回收企业10万多家,从业人员约1 800万人。2009年利用废钢8 300万吨,再生铜在铜产量中占52%,废纸浆占纸浆总量的69.3%,再生资源已成为我国工业生产的重要原料来源,约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49%。总结五年来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成效显著:
(一)社会各界重视程度普遍提高,行业地位日益凸显。随着循环经济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广泛认同,正在成为地方经济极具潜力的新兴产业。根据温家宝总理关于建立完整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批示精神,2010年以来,我国从财政、税收、土地、金融等多方面,建立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为再生资源行业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上述政策措施的出台,也将会有效带动社会资本的进入。
(二)以“三位一体”建设为核心,试点城市回收网络初具雏形。商务部先后于2006年和2009年启动了两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共确定了55个试点城市和11个区域性回收基地,基本覆盖了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初步探索形成了社区回收网点、分拣加工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回收发展模式,培育了近100家龙头企业,新建和规范网点40 000多个,新建和改造集散市场160余个,试点城市再生资源的回收率由原来的40%提高到70%左右。
社区网点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覆盖面广,改善了社区环境;分拣中心提升了加工处理水平,提高了回收质量;集散市场提升了功能,发挥了集聚效应。各地也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或安排了配套支持资金,或出台了地区性的优惠政策,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提供了保障。
(三)从规划和法规入手,不断加强行业管理基础工作。制定科学的规划是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地在试点过程中,按照商务部部署,认真编制发展规划和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完善了政策保障措施,对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2007年,商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颁发了《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各地也从实际出发,出台了地方性再生资源回收领域的立法文件或行业指导性文件,确立了回收经营者备案制度、回收废旧金属登记制度,制定了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监管原则和回收网点规划的制定原则。
此外,商务部近年来注重抓好回收行业管理基础工作,开通了回收经营者网上备案系统,着手建立回收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和统计指标体系。一些地方也在加快基础工作步伐,例如,北京市正在着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集成回收站点数据库、企业登记备案、数据分析等模块,全面掌握本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基本情况,为行业决策提供依据。
(四)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带动行业较快发展。在回收体系建设过程中,各地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带动了行业集中度的提高。一批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资本充足、采取连锁经营等现代发展模式的回收企业脱颖而出,促进了行业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一些大型企业营业额已突破百亿元,形成了品牌效应;此外,在龙头企业带动下,传统的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处理工艺得到快速提升,一些处理加工技术和装备已达世界先进水平。
(五)以家电、汽车以旧换新为切入点,促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汽车、家电以旧换新作为一项扩大消费需求、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的重大政策措施,推动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上下游产业融合发展。政策实施近两年来,在全国范围内初步建立起规范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一方面实行多元化回收,便利了消费者交售旧家电;另一方面,规范的回收体系成为有效回收废旧家电的重要渠道,实现了资源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截至2011年4月10日,全国共销售五大类新家电4 423.8万台,销售额1 667亿元,回收旧家电4 580万台,拆解旧家电3 420万台。
在总结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成效和经验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我国再生资源行业基础差、底子薄,仍然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
一是回收网络有待完善。经过5年来的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初显雏形,但总体看,已经列入试点的城市回收网点还不够完善,需提高覆盖率,创新回收方式,做到所有资源应收尽收;县级城市、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仍是薄弱环节,尚需加大工作力度;分拣中心基础设施和工作条件亟待改善,粗放式的简单分拣处理方式有待改进,集散市场的交易、集散、信息发布等功能也需要进一步提升;行业中的大型骨干企业数量较少。
二是发展理念亟待转变。有些地方部门和企业“等、靠、要”的思想严重,寄希望于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缺乏工作主动性和创新精神;一些企业固守原有的经营管理模式,在市场利益驱动下,普遍存在着“利大抢收、利小少收、无利不收”的现象;企业缺乏完善的信用体系,导致投融资渠道狭窄,发展受限。
三是技术进步不尽人意。从行业整体上看,再生资源加工处理环节机械化和自动化的程度低,主要以手工操作为主,大多数操作工人缺乏技术培训。特别是整个行业普遍存在分拣、收购工作环境恶劣,忽视对劳动者的保护,甚至造成人身损害的情况;除少数企业回收工艺和装备较先进,环境保护设施较完善外,大多数企业和个体户设备简陋、技术落后,造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偏低、易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是经营秩序仍需规范。我国目前尚没有国家级再生资源产业发展规划,缺少完整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体系,回收网点和市场布局不合理、经营秩序较乱等问题较为突出,乱堆乱放、乱设摊点现象还比较严重,不仅影响到市容市貌,而且助长了偷盗事件的发生,影响社会治安。
五是法律体系缺失,税收支持政策弱化。法规和政策不够完善,目前,回收领域只有一部商务部等六部委出台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虽对行业发展起到了一定指导作用,但法规效力不够,亟需出台更高层次的法律文件,以将行业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此外,今年行业原有的税收支持政策被取消,回收企业的税收负担大幅增加,整个行业发展受到影响。
六是社会观念歧视,行业地位低下。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在传统观念中被看作是“收破烂”的,目前全社会对回收行业的认识还不够,并没有把这一行业作为一项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产业来看待。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地位较低,在工作中也经常受到岐视。
三、把握机遇,开创再生资源工作新局面
“十二五”期间,是我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的关键时期。商务部将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和提高回收率为重点,以加强法规建设、制度创新、机制创新为保障,以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推广为支撑,加快建设完整先进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到“十二五”期末,要初步建立拥有现代回收方式、先进的技术设备、完善的回收网络、良好的分拣与处理、规范化管理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全国主要品种再生资源回收率达到70%以上。
(一)提高认识,建立工作机制。再生资源回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是造福后代的伟大事业,同时又涉及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多个领域,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不能仅仅依靠商务主管部门,必须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推动。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再生资源回收作为政府工作职能的一个重要部分,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和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明确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既要发挥各级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领导作用,又要调动回收企业的能动性;既要加强政策引导,又要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二)加强规划,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各地的规划年,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做好,并按照规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十二五”规划要求,近期商务部将启动第三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工作,要求第三批城市制定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做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合理规划布局。
(三)抓紧构建回收体系,完善回收网络。今后五年,在进一步完善城市回收体系的基础上,要逐步向有条件的农村地区推开,实现回收网络的全面覆盖和合理布局,使试点城市90%以上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90%以上的社区设立规范的回收站点,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指定市场进行规范化的交易和集中处理。同时,要进一步畅通回收渠道,一是完善企事业、机关单位再生资源定点、定时等回收机制;协调和鼓励工业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其他企业及单位积极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实现回收多元化。二是积极发展现代营销方式,支持利用互联网开展预约收废和交易、销售商品押金回收、以旧换新、设置有偿自动回收机等灵活多样的回收方式。通过这些途径和方式,逐步形成覆盖城乡居民和单位、多方面共同参与、方便快捷的回收网络。
(四)提升分拣、处理与利用水平,建设一批示范产业园区。实践证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和园区,是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产业连接点和科技孵化器,引领带动行业发展作用十分明显。今后,各地要在做好规划的基础上,继续规范建设一批具备储运、分拣、加工、拆解、利用等多种功能,能够提供完善的物流、信息、金融等公共服务,环保处理和劳动安全保护设施完备,运营管理规范的示范性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产业园区,推进再生资源回收集约化、规模化和产业化。鼓励区域性园区在依法合规、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加快拓展经营规模,增强上下游业务连接,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并根据互补原则,在园区间开展采购、营销等方面合作,打造全国一体化的再生资源市场。
(五)抓好项目建设,保证资金使用效果。自2009年以来,中央财政已经连续三年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支持。对中央财政资金的使用,各地商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管。对于2011年的财政支持项目,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统筹安排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机制,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到位,并根据各地实际,积极争取地方配套资金。
(六)完善法规政策体系,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回收利用秩序,规范企业行为,加强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和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建立健全财税支持政策体系,对实现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良性发展十分必要,并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2007年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是当前行业管理的依据。各地要加大贯彻落实力度,进一步抓紧完善规范和促进再生资源回收的法规和规章。目前,商务部正在与财政、税务等部门沟通,积极争取有利于行业发展的财税、土地、金融政策,对回收体系建设这项具有公益性的事业进行支持,逐步形成促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政策体系。
(七)加强行业标准和统计制度建设。统计和标准化工作是行业管理的基础,没有翔实的数据收集和分析,行业管理部门就无法进行科学决策和管理;没有完整的标准体系,行业就无法实现规范化、有序化发展。目前,商务部正在研究完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统计制度,以全面掌握行业的发展情况。同时,着手加快行业标准化建设,把标准工作与重点工作内容相结合,与项目建设相结合,与行业管理相结合,逐步建立一套比较完整、权威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标准体系。其中,回收行业从业人员劳动保护标准应作为重点之一,各地也要切实做好当地回收行业的统计工作和地方标准、规范的制定工作。
(八)强化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采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方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并适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推动全社会理解、支持和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推动回收行业健康发展,面向全社会加强勤俭节约的品德教育和合理利用再生资源的普及教育,使之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形成资源回收利用的良好氛围。
(九)支持培育龙头企业,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推动回收企业积极进行联合、重组,进一步提高自营能力,优化经营结构,延伸服务链和价值链,完善物流体系,建设企业信息化系统。逐步在全国培育一批规模大、经济效益好、自主研发能力强、技术装备先进的大型龙头企业,形成龙头企业跨区域发展、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分工协作的模式,提高回收利用行业的组织化程度,逐步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同时,引导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大力加强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和改善工作环境,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要着力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对个体流动回收人员和农民工要进行管理、规范、引导、培训,逐步提高回收人员整体素质。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再生资源回收工作面临的重大发展机遇十分宝贵,增强机遇意识,把握发展规律,主动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变化要求,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力争在“十二五”开局的关键一年,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开创新局面,为建立完整先进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做出新的贡献。
文章根据作者在全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现场会议上的讲话整理而成